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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款信用卡5000能起诉吗
释义
    欠信用卡5000元能否立案的问题:第一,欠信用卡5000元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的问题;第二,发卡银行没有经过两次催收,行为人也没有超过三个月不还;第三,“恶意透支”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5000元尚不能立案,但会影响行为人的信用评价。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情节轻微是怎么认定的
    “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调规定的“恶意透支”。
    第一,“恶意透支”有两个限制条件:
    1、发卡银行两次催收。
    2、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没有接到两次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被催收后在三个月内如数归还欠款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第二,“恶意透支”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的透支行为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刑事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以下情形: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是否具有还款能力以及是否发生了特殊困难导致无力还款,需要考察行为人的整体经济状况来评价。这往往需要诸多证据,比如工资表、经营账表、信用卡交易明细、银行存款明细、固定资产清单等来证实。
    对于涉及到罪与非罪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对所有证据认真梳理、仔细审查,做到不枉不纵。如果综合全案证据,仍无法得出唯一性结论的,应当本着对被告人有利以及疑罪从无的原则办理。
    二、信用卡贷款还不上是刑事犯罪吗
    是有可能属于刑事犯罪判刑坐牢的。欠款本身和坐牢不挨着。欠信用卡钱不还,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此时就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了。
    如果信用卡逾期不还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且又逾期三个月以上的,经银行催收两次后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恶意透支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若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贷款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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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7: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