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农村户口如何落户南宁需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办理落户需要提供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已婚的还需要提交结婚证,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无房产证的需要准备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购房款缴纳凭据、申请入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法律分析 房产证办理落户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若是无房产证办理落户的需要准备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购房款缴纳凭据、申请入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拓展延伸 南宁房产证落户所需材料有哪些? 根据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证制度〉办法》的规定,南宁房产证落户所需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1.购房合同:购房者应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应包含购房人姓名、购买房屋的套数、建筑面积、单价、总价等内容。 2.购房发票: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项的发票,发票上应包含购房人姓名、购买房屋的套数、建筑面积、单价、总价等内容。 3.契证: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应包含购房者姓名、购买房屋的套数、建筑面积、单价、总价等内容。 4.户口簿:购房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购房者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婚姻证明:购房者婚姻状况的证明,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7.不动产权证:购房者所购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原件。 在办理房产证落户时,购房者应准备以上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可能会面临办理失败或无法办理房产证等问题。同时,南宁房产证落户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购房者应关注当地政策变化,以免受到影响。 结语 房产证办理落户需要的材料各不相同,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已婚者需要提交结婚证,离婚者需要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无房产证者需要准备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购房款缴纳凭据等材料。不同的材料要求不同,但都是为了保障房屋交易的安全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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