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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单位行贿罪由什么构成?
释义
    对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怎样认定是否构成贪污罪呢
    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是否构成贪污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4、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二、贪污罪如何区分?
    一般是通过行为的构成要件区分是否构成贪污罪:
    1、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
    3、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为直接故意。
    三、德州贪污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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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2: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