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改制后的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
释义 | 公司改制后劳动关系仍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合并分立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改制后的企业应承担原企业债务,根据法律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除另有约定,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负责。吸收合并和分立改制属于企业变更形式,债务由接受方承担。合并时由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债权债务。采取吸股方式时,先转后还。 法律分析 一、公司改制后的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1、公司进行改制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公司改制后,公司和劳动者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企业改制后的债务由谁承担 1、正确确定债务的承担主体,是处理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承担问题的关键,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前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客现实际,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被改制企业改制前的债务原则上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 2、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改制企业的债务,是具有法律或法理依据的。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和吸收股权式企业兼并实际上就是企业合并中的吸收合并,脱壳经营等形式的企业分立改制,符合企业分立的特征。企业法人的合并与分立是企业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的,由存续公司或新设立公司承继原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采用增量吸股、存量转股、先转后还等吸股方式。 结语 改制后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改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同时,企业改制后的债务应由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根据法律和现实情况,无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原企业的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因此,改制后的企业应承担改制前企业的债务。无论是企业合并还是分立,都应按照协议或法律规定,由相应的企业承担债权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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