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车船税去地税局缴纳,也可以由交强险保险机构来代为收缴。车船税收取标准为:(1)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2)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每吨4元;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每吨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