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住院 而且是社会医疗保险的话,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需要再到医保去报销,个人住院的时候拿着蓝本去,医院会直接跟医保中心结算,然后从个人的住院押金中扣除个人该负担的部分。 2.如果是商业医疗保险的话就比较严格了,要查阅你的病历和药品发票(必须医院发票,药店不行)。 以上两种的药品都必须是社保范围内药品。 3.非住院的话社保一般都有医疗卡,从卡内直接划钱出去,就没有必要管什么是否跟医嘱吻合的问题了。 4.商业保险比较严格会查(必须医院发票,药店不行)。 5.单位报销的话,一般每人每年有固定的医疗限额,比如说一年给你报销300块,这个不需要核对医嘱,留好发票年底报销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