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带头盔一次记1分。 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罚如下: 1、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对该摩托车驾驶人罚款并一次记1分。 2、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违章处理流程如下: 1、需要违章本人或者车主来亲自进行处理; 2、处理的人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到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进行办理; 3、选择要处理的违章内容,可以全部处理也可以有选择的处理,并且可以对违章的提出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 4、如果对于违章没有任何异议,在处理完驾驶证扣分之后,会领取一份违章处理通知书以及罚款单。可以拿着违章单据去指定的缴款银行进行违章罚款的缴纳。也可以在网上银行进行罚款的缴纳; 5、保留好罚款缴纳后的回执单,如若违章行为仍然在,则需要拿着回执单去交警部门进行手动清除违章。 综上所述,不带头盔一次记1分。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对该摩托车驾驶人罚款并一次记1分。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