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煽动分裂国家罪与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罪的界限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客体不同,煽动分裂国家罪客体属国家安全的范畴,后罪的客体则是民主权利的范畴。 2、行为内容不同,从两罪的罪名中就有明确表现。 3、犯罪目的不同。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成立必须具有分裂国家的目的,后罪的成立不要求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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