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未遂,警察没抓到人,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许多人在违法犯罪后会逃跑,如果没有被抓到,案件也会被调查,需要在抓到犯罪嫌疑人后提起公诉,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根据刑法,犯罪已经开始实施,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的,是犯罪未遂。对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和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起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强奸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强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对幼女造成伤害的; (六)造成受害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对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护理、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罪行的,依照重罚规定定罪处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开始实施,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的,为犯罪未遂。对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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