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老人去世后应办什么手续?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办理退休人员死亡所需的步骤和所需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死亡后,其遗属应前往社保局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所需材料包括死亡注销证明、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火化证和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律分析 办理退休人员死亡所需的步骤如下: 1.离退休人员过世后,家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火化证明原件,前往社保局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农业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在职死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 二、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结语 办理退休人员死亡所需的步骤已经详细说明,如有疑问可前往社保局窗口咨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时,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其遗属需持死亡注销证明、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火化证、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社保局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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