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成都 申请 廉租房 的要求是什么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条件 成都此次廉租房保障对象分为家庭和个人两大类,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必须人口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成都五 城区 正式城镇 户口 ,并且是家庭年收入低于3.4万元的无房家庭;个人要申请廉租房则必须满足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成都市五城区正式城镇户口,个人年收入低于2万元,单身无房等几个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廉租住房申请表 2.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承租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 户口所在地 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3.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4.家庭成员户口簿、 身份证 及复印件; 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 委托书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 7.其他相关证明: 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或申请人为非户主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所在地要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属精神病患者,在医院就医的因无法提供身份证证件,由医院出具相关证明; 属未成年人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未 办理身份证 者,户口簿能体现即可; 所承租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明, 房屋租赁 合同必须经户口所在地和所承租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共同出具证明。 三、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后,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 办事 处或乡镇**提出申请(5个工作日处理,并出具收件单和受理通知书); 2.通过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受理单位通过调查出具初审意见并公布(公告10日),无异议的将初审意见、入户调查表、申请材料报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3.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反馈建设部门,符合条件的,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将配租意见和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住房保障窗口; 4.公示和批准,市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书面反馈县区建设局。一定要带齐所有证件。 四、申请地址 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单位)和镇(街道办) 五、廉租房房源 1.各区自有的廉租住房房源; 2.以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购、建的住房。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申请廉租房的要求是什么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申请廉租房的要求是什么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