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工程履约保证金是履约担保形式之一。根据履约保证金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的不同,其退还时间也有所不同。如采购的是货物,有些地方是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也有20个工作日内返还的。有些地方规定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之日后不计利息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的第2天,在此期间中标人出现按施工合同应对业主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余额由业主在有效期届满后5天内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后本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第五十二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十二条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即竣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施工合同条件》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在收到履约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