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社保 个人承担部分还得自己交; 2、生育津贴个人去社保报销,公司将报销所得给你就可以了; 3、 产假期间工资 由用人单位支付,你的公司没有发 工资 ,这点不合理; 4、 产假 后女性员工仍在哺乳期,无正当理由是不可以 解除合同 的,所以公司辞退你不合理,如果双方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也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依你在公司的工作年资计算,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已满半年未满一年部分按一年计算,未满半年部分发0.5个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