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满犯罪构成累犯吗 |
释义 | 缓刑期满犯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非刑罚执行完毕,累犯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 一、缓刑考验期有多长时间?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什么情况下判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不至于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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