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过户需要进行以下手续:(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位置、产权、成交价格等达成协议后,将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2)管理部门接到房地产销售管理部门的检查后,应当查验有关证件,核对产权,进行必要的现场询问,估价人员应当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估价。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双方持销售合同及有关证明、资料到销售管理部办理过户手续。出卖人必须提交房屋证明或者权利确认书;身份证或者其 法律分析 房屋过户需要进行以下手续?(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位置、产权、成交价格等达成协议后,将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2)管理部门接到房地产销售管理部门的检查后,应当查验有关证件,核对产权,进行必要的现场询问,估价人员应当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估价。 (3)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合同转让的房地产销售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审批权限向有关负责人报告。批准后,代理人将通知买方和卖方办理合同手续。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双方持销售合同及有关证明、资料到销售管理部办理过户手续。出卖人必须提交房屋证明或者权利确认书;身份证或者其他有用的身份证明;房屋权利共有、其他房屋所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4)房屋买卖双方通过房地产售楼处办理过户手续后,买受人凭房地产售楼处出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换发新的房地产证。 拓展延伸 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交易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具有重要的法律约束力。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合同双方: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以及标的房屋的面积、权属状况、使用权、价值等基本情况。 2. 合同内容: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房屋买卖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日期、房屋质量保证、房屋权属转移手续、解决争议方式等内容,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详细约定。 3. 合同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签订时间和地点,并且签字盖章,以确保双方都确认合同内容并愿意承担合同责任。 4. 合同的生效和解除: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以及一方违约时的解决方式。 5. 合同的附件: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包括房屋权属证书、房屋价值评估报告等,以避免后续纠纷。 6. 其他约定: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其他相关事宜,例如房屋装修、家电置办等,这些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总之,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建议在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因签订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结语 房屋过户需要进行以下手续:(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位置、产权、成交价格等达成协议后,将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2)管理部门接到房地产销售管理部门的检查后,应当查验有关证件,核对产权,进行必要的现场询问,估价人员应当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估价。 (3)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合同转让的房地产销售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审批权限向有关负责人报告。批准后,代理人将通知买方和卖方办理合同手续。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双方持销售合同及有关证明、资料到销售管理部办理过户手续。出卖人必须提交房屋证明或者权利确认书;身份证或者其他有用的身份证明;房屋权利共有、其他房屋所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4)房屋买卖双方通过房地产售楼处办理过户手续后,买受人凭房地产售楼处出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换发新的房地产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四条\t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五条\t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所称的“债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十七条\t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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