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释义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职责。事故调查组由政府、监管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及专家组成。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无利害关系。组长由政府指定。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伤亡情况和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并提交调查报告。
    法律分析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履行事故调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代表其所属部门、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成员都要接受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事故调查组聘请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也是事故调查组的成员.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由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的,其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由政府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的,其事故调查组组长也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由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的,其事故调查组组长确定可以在授权时一并进行,也就是说事故调查组组长可以由有关人民政府指定,也可以由授权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有关部门指定。
    事故调查组履行的职责包括: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结语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精简高效,由政府、监管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及专家组成。调查组成员履行职务行为,代表所属部门进行调查工作,接受领导。调查组组长由政府指定,主持工作。调查组职责包括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伤亡情况和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建议,总结教训并提出措施,提交调查报告。调查组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无利害关系。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21: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