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定要在领证的地方吗? |
释义 | 离婚并不是只能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去办理,而是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也是可以的。 一、遭遇冷暴力可以要求离婚吗 遭遇冷暴力可以要求离婚,其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也可以诉讼离婚,这也是结束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提起离婚诉讼。男女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可以通过调解或者判决终止婚姻关系。 二、是否可以在网上申请离婚 不可以在网上申请离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选择协议离婚的,需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选择诉讼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何种情况下婚姻可以自动解除 无论何种情况下婚姻都不可以自动解除,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的,会准予离婚,在法院判决书生效之后,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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