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房产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贷款房产离婚分割情况如下: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支付首付后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不改变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偿还的贷款中,对方以个人财产偿还的部分,应当全部返还;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部分,应当返还一半; 3、产权证以一方名义登记,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也有出资。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最终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于第一期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对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予以返还; 4、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基于双方协商,共同所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婚前出资是基于双方认可的购房前提。房产虽以一方名义登记,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按揭贷款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对于当事人出资比例悬殊,婚后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的情况,可以参照当时的出资比例分割房地产,不宜分为一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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