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借条怎么写才是规范的 |
释义 | 借条上写明保证责任、保证方式、保证期限、保证范围、违约责任等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借条规范文本怎么写 借条规范文本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借条担保人怎么写才有连带责任 在撰写有担保的借条时,需要明确注意如下几点: 1、写明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方便在债务逾期的时候进行追索; 2、明确写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等字样,并写明保证期间;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写明担保范围,除了本金、利息外,因追索债权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担保人也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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