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股东担保,没有签字,拍卖结束后,我妻子能拿回一半的钱吗? |
释义 | 1、夫妻一方为他人担保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但只能强制执行一半的拍卖款,剩余一半拍卖款要交还给妻子。2、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如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担保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与妻子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可以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该变卖款偿还债务。但因妻子不是担保人,所有,要将妻子的一半份额返还给妻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第二款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我是公司的股东,现在公司亏损了。我想退股大股东。有没有办法拿回我投资的钱? 公司亏损股东可以退股。合法退股的方式有股权转让。向内向外转让均可。公司不分利润股东可以起诉公司。但是若是连续五年有利润却不分配的,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理由回购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是公司股东。现在公司亏损了。我想退还大股东。有没有办法拿回我投资的钱? 公司有股东要退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退出:1、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2、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在特殊情形下的异议回购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3、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的,可以不以等比例减资,这意味着股东可以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公司。股东们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流程,可以决定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可以通过减少该股东的注册资本,从而达到退出的目的;4、出现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5、法律规定的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是公司股东现在公司亏损我想退股大股东不退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回我投资的钱吗? 公司亏损股东可以退股。合法退股的方式有股权转让。向内向外转让均可。公司不分利润股东可以起诉公司。但是若是连续五年有利润却不分配的,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理由回购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是亲戚,出于信任,合作创业,都是口头约定,拿走我的钱,不按规定做事,还能拿回我的钱 可以要回来。按照以下步骤来操作 1、确定第三者是谁 2、第三者的身份信息 3、转账给第三者的转账记录或者银行流水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本来想投资朋友的店。今天下午,我把钱转给了他。后来想了想,不想和他合作。我能拿回我的钱吗?没有签协议 主动转给别人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因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可以要回来,属于这种情况的,对方应当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退钱,对方不退的,可以起诉,强制对方退钱;不存在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属于赠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来,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将钱要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该内容由 沈旭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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