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养老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可以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则不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金。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都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二、民法典婚姻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民法典婚姻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如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个人社保要平分吗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