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协议离婚 房产过户 需要什么证件”的解答如下: 一、房产过户要哪些证件 第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 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 产权过户 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房产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5、卖方 身份证 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 代理 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 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 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 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 5、原买卖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二份; 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第三、领证(12个工作日) 地税局开出完税证明后送海甸房管局,12个工作日后即可到房管局发证办领取 房屋所有权 证。 二、二手住房交易过户的费用有哪些 首先是“ 契税 ”,金额为成交价或指导价×3%(个人第一次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减半征收,即:成交价或指导价×1.5%),由取得方(买方)支付。然后是“转移登记费”,住宅交易是80元/套,由取得方(买方)支付。接着是“交易手续费”,支付标准是买卖双方各自支付3元/平方米。最后是“营业税及附加”,标准是5.5%,由失去方(卖方)支付,具体缴纳标准和程序请咨询地税部门。 法律客观: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 房屋所有权 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土地使用权 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