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户口是居民在本地区内常住的注册管理,而办理户口需要提供住址证明。如果房子没下来,即使已经购买了房屋或正在购房流程中,也没有住址证明,因此就不能在还没下来的房子上办理户口。可以选择在已经有住所的地方办理户口,例如租房、暂住处等,待购房流程完成后再进行变更。此外,还可以通过户籍迁移等方式将原户口迁移到想要落户的地方。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户籍迁移时,应该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如按照实际居住地所属行政区划的规定进行迁移、提交所需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空郑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斗镇颂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