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前,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但是,对于肝硬化患者来说,是否需要告知陈述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九条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情况。被保险人或者其利益人故意不如实告知,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或者认定合同事实,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肝硬化患者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其疾病情况。如果故意不如实告知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或认定合同事实,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赔付。同时,如果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索赔失败,投保人还需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