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起诉案由是怎样的? |
释义 |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 3、商品房预约、预售、销售合同纠纷; 4、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完整流程是什么 按揭贷款过程分为几个步骤:首先,开发商需要向贷款银行提出按揭贷款的合作意向;其次,贷款银行对开发商的开发项目、建设资质和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详细的调查,并且还要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签订一份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然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且还要按照合同中的要求,付清首付款。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二、遇到商品房一房二卖咋办 遇到商品房一房二卖,无法获得房屋产权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删】《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按照哪些原则 发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是: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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