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执行的时间为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且宣告死亡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确认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 一、遗产继承起算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死者有遗产,继承开始起算的时间为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时间。且一般情况下,前述的宣告死亡时间是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二、遗产一般多久能继承 遗产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就可以去继承。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三、遗嘱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指继承人从什么时间开始享有被继承人的合法所有财产所有权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一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更进一步明确了继承开始的时间: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