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52岁工人工地摔死,家属寻求赔偿 |
释义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因工死亡者的赔偿需要计算出三个方面的赔偿金。首先是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发放;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数额为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法律分析 以下是根据要求改写后的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因工死亡者的赔偿,需要计算出三个方面的赔偿金。第一,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是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第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发放。第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数额为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结语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因工死亡者的赔偿,需要计算出三个方面的赔偿金。第一,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是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第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发放;第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数额为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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