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确定是在私企工作的毕业生,要联系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公司员工将毕业档案存放在哪个人才市场保管; 2.如果毕业时还没有落实毕业去向,已经找到合适工作或者正在准备考研的毕业生建议直接把档案转回原籍的人才市场。但这类毕业生也可以考虑在择业期间把档案提交到毕业的学习,最终去向确定后再调出自己的档案。但是档案由毕业学校保管只有两年的时间。时间紧迫,希望大家毕业以后尽快找到工作。 3.毕业后直接决定进入国家事业单位,考到事业编制的,大家可以直接将档案移交给单位,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三十七条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三十八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应当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应当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