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排污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许可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被广泛使用。排污回执,只是一种回执单。 如果无排污许可证排污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由此我们可以了解到,排污回执,只是一种回执单,跟排污许可证是不同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