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重疾险公司会以少赔为理由拒赔搭桥手术的手术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公司在拒赔搭桥手术的手术费用时,常以少赔为理由。然而,法律没有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少赔或不赔。保险合同是法律约束双方的合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以少赔或不赔为由拒绝赔付。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应当包括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而发生的必要医疗费用,其中包括搭桥手术的手术费用。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以虚假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或者少于应当承担的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保险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支付保险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以不符合诚信原则的方式损害合同约定的合法权益。 4.《广告法》第二十二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作虚假宣传。 总之,重疾险公司拒绝赔付搭桥手术的手术费用,以少赔为理由显然是违法的。被保险人应当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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