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示。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拒绝给付保险金的理由不成立,可以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如果保险人仍然拒绝给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宣判判决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最终裁决,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宣判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