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旷工的现象在实践中还是很常见的,我国关于劳动者旷工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删除了,现在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对于开除旷工时间较长的劳动者,法律是支持的。 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在原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1月被废止后,企业可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失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律师认为,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第二,没有正当理由; 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对劳动者罚款100元肯定超过20%,具体超过多少,要以劳动者的月标准工资来计算。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