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判死刑的条件是罪行极其严重,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客观危害性和主观恶性。证据标准要求证据确实、充分,每个终审案件的证据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证据之间不存在矛盾,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已确定,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律。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认为“罪行极其严重”。 法律分析 一、法律判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根据这一规定,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这里的犯罪极其严重,是指犯罪的客观危害性极其严重,犯罪的主观恶性极其严重,即所谓十恶不赦的犯罪。需要指出的是,极其严重的犯罪是刑法总则的一般规定。在刑法中,往往对适用死刑的条件作了详细规定,如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危害特别严重等。在适用死刑时,还应当遵守上述刑法总则和分则中适用死刑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刑的证据标准是什么? 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办理死刑案件,必须以证据确实、充分,证实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真实充分的证据是指: (一)有证据证明定罪量刑的事实; (二)每个终审案件的证据都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可以合理消除; (四)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已经确定; (5)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律,从证据中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结论。 总之,在综合考察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的基础上,认为“罪行极其严重”。从“情节特别严重”的角度出发,比较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性质、同一性质不同案件、共同犯罪中不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认为社会危害性最大。 结语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适用死刑时,需要考虑犯罪的客观危害性和主观恶性,以及其他具体条件,如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危害特别严重等。在办理死刑案件时,必须以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遵循逻辑和经验规律得出唯一的结论。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和社会危害性,才能认定罪行是否极其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