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案件必须进行辩护。是否必须准备法医专家报告才能进行死刑辩护,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没有较高学历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被告人,一律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需要使用法医学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进行鉴定。当事人可以委托自己指定的专门人员或者机构参加鉴定。”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被告人在起诉阶段、一审和二审期间均可进行辩护。辩护律师可以参加侦查活动和庭审,提出证据,质证证人,发表意见,提出辩护意见。”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进行死刑辩护必须准备法医专家报告,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死刑复核程序时,可能需要进行相关鉴定。具体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