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且情节严重? |
释义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和相关法律,对于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以及利用互联网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况,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认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立案和处罚。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和非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 [相关法律]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 利用互联网实施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读职犯罪案件(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二.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4.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 1、行为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后又加以过失泄露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对之应依照其中的一罪从重处罚。由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属于行为犯,不以情节严重为必要,因此。宜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从重论处。 2、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应以特别法条规定的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治罪。非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构成犯罪的,仍是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不是后罪。 结语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严重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对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定罪标准包括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等情形。对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后又加以过失泄露的情况,应从重处罚。对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情况,应依据特别法条进行处理。非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