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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份抵押担保协议应该如何办?
释义
    抵押担保协议如果存在重复抵押,应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先按登记时间确定清偿顺序,先登记的先受偿,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前后两份抵押担保协议属于重复抵押。在重复抵押有效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已登记抵押权的,将按照登记时间确定清偿顺序;已登记抵押权的优先于未登记抵押权受偿;未登记抵押权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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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