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理赔时出现时间过长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对于这种情况,被保险人可以寻求一些专业的机构来协助处理,以加快理赔进程。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保险赔款申请书和与查勘、理算、鉴定有关的文件、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在确认保险事故责任和损失大小后,应当自收到其它必要的证明文件、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赔款或者给付保险金。 2. 保险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通知》规定:社会消费品维权组织、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机构可以依法依规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自愿选择仲裁机构或者诉讼机构处理。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机构协助处理长时间未处理的保险理赔事项,加快保险赔款的支付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