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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动终止劳动关系给赔偿吗
释义
    1、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对于此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
    (五)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认定办法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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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