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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会异地身份证办理点
释义
    

法律主观:
    


    首次申请领取身份证,只能在户籍地办理,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当地的异地身份证受理点(辖区派出所、办理证件大厅等)换领、补办领身份证: 1、当事人在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的,必须符合当地的受理条件,如:当事人的信用度良好、容貌无较大差异、户籍地是居住地的异地身份证受理城市、省份之一等; 2、并且能交验异地换领身份证需要的证件如:居住证、户口本、原 身份证原件 等的前提下,才可以在异地的受理点换领、补领身份证; 3、具体地址:可以事先咨询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当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以下人员的身份证,异地不予受理: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 居民身份证 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 不良信用记录 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等,事先咨询受理点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二,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的资料及手续: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1)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2)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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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19: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