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物被出售后,剩余的债务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物被出售后,剩余的债务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处理:首先,出售抵押物得到的价款用于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其次,如有剩余价款,则应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优先支付已到期的各项费用,如拍卖费用等。最后,剩余的价款,应当归还抵押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抵押财产拍卖后,先用所得价款偿还本息、保管、拍卖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剩余部分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担保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为简要说明,具体问题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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