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的三大职能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董事会的三大职能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董事的任期是三年,是可以连选连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