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老年补贴标准 |
释义 | 河南省发放高龄津贴,标准为80-89岁每月100元,90-99岁每月200元,100岁以上每月30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80岁以上老年人将统一享受高龄津贴。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和个人所得税,由人社、民政部门共同发放。申请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向社区申请,行动不便可委托代理。发放期间,80岁以上老人将补发津贴。高龄津贴由金融机构或民政部门发放,各地设立专职岗位负责登记、审核、发放工作。 法律分析 河南发放标准为: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 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 人社、民政部门共同负责发放 《办法》指出,人社部门、民政部门共同负责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由人社部门负责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发放,不再另行申报(其发放工作已在进行);其他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需要按相关程序申请,涉及人数有8万余人。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核准后,从次月起计发高龄津贴。 2015年1月1日至高龄津贴全面实施发放期间(参加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高龄津贴者除外),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自符合条件之月起补发。 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确实不具备统一发放条件的,可委托乡(镇、办)民政部门代为发放。为确保高龄津贴有专人负责,《办法》还指出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为每个乡(镇、办)和社区(村)各购买1个公益性岗位(老龄专岗),专职负责高龄津贴的登记、审核、发放工作。 结语 河南省根据年龄不同制定了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月30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由人社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负责。为确保高龄津贴的发放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设立专职岗位负责登记、审核和发放工作。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六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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