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农户承包土地的收益作为其用益物权的一部分,包括承包土地直接经营的收益,也包括流转土地的收益。特别是关于土地流转的收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土地流转的转包费、转让费和租金等,都应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应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作为承包方的农户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一旦受到侵犯,其可以从《物权法》的角度来保护用益物权的完整(《物权法》在第三章专门规定了对物权如何保护及方式,而且在第一百二十条专门强调了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针对“其他方式的承包”,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项规定实际上是针对上述"四荒”地做出的,并不包含耕地,对于耕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现有立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土地承包股权收益是可以算作遗产来进行继承,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土地承包收益是什么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土地承包收益包括承包土地直接经营的收益,也包括流转土地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