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特殊情况下,如疫情等影响,探视可能会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探视权属于家长和监护人,但也需要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如防疫需求。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权衡和决定,并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第十六条:“家长、其他监护人依法行使家庭教育、监护权,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传染病暴发疫情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隔离、断绝或者限制人员、物品交流等措施。” 3.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探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全面暂停个人探视,确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向有关部门报批并实行有效的防护措施。”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家长和监护人有探视权,但在疫情等特殊情况下,相关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限制人员、物品交流等措施。同时,学校也需要根据政策规定,制定相应的探视工作方案,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探视,必须提前报批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