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招工手续? |
释义 | 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的填写和提交要求已明确规定。主要思想是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应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提交给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作为存档的依据;第二联由用人单位凭借该联调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第三联则由用人单位留存。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第一联名册提交至职业介绍所,并在《劳动手册或《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内做好相应的招工日期记载并盖章》。同时,用人单位持有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 法律分析 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应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需提交给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作为存档的依据;第二联则由用人单位凭借该联调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第三联则由用人单位留存。第一联名册由用人单位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邮寄至职业介绍所。 2、用人单位应在《劳动手册或《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内做好相应的招工日期记载并盖章。 3、《劳动力登记表内的招工日期也由用人单位记载并盖章。 注:用人单位持有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密码”的,可直接在网上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拓展延伸 招工名册是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必须填写的一种文档,用于记录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招聘信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平等就业和就业促进的条件,不得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残疾或者身体健康状况等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同时,用人单位在填写招工名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并确保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致。 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用人单位在填写招工名册时,也应当遵守这些规定。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填写招工名册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合法。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尊重劳动者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结语 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应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需提交给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作为存档的依据;第二联则由用人单位凭借该联调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第三联则由用人单位留存。用人单位应在《劳动手册或《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内做好相应的招工日期记载并盖章》。《劳动力登记表内的招工日期也由用人单位记载并盖章》。用人单位持有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密码”的,可直接在网上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工人考核条例(1990-07-11)\t第七条\t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时,须经转正定级考核。经考核合格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或者《岗位合格证书》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之后,方能上生产工作岗位独立操作,并根据其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实际技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准予延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调换其他工作。学徒、见习、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提前进行转正定级考核。 工人考核条例(1990-07-11)\t第二十三条\t《技师合格证书》,地方所属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由其主管部门的劳动工资机构核发。 《技术等级证书》的核发办法,地方所属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由其主管部门的劳动工资机构规定。 企业内部的《岗位合格证书》的核发办法,由企业自行规定,但企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应当按照统一规定办理。 工人考核条例(1990-07-11)\t第二十七条\t违反《技师合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核发办法和规定,滥发上述证书的,除应当宣布其所发证书无效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其中通过滥发证书获取非法收入的,应当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