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原则 |
释义 | 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具体分割原则包括: (1)均分原则,对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原则上实行均分。 (2)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原则。 (3)过错责任原则。 (4)照顾严重疾病患者原则。 (5)经济帮助原则。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一、无效婚姻后财产怎么处理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二、夫妻婚前遗产怎么分配 1、婚前夫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同居的财产分割 (1)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2)同居财产分割分两种情况 第一,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 第二,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