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灵活就业公积金可以用于房贷吗 |
释义 | 灵活就业公积金可以用于房贷。 灵活就业公积金存缴者只需持续全额存缴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满足别的贷款标准,在选购、修建、拆建或准修一般自住住宅时,可向管理处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灵活就业人员如未执行持续按月全额缴存个人公积金的义务。 公积金房贷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所在城市的居留证或有效身份证; 2、必须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3、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当然可以用于偿还房贷款项。除此之外,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形还有职工购房、职工建房、职工翻建房屋、职工对自己的房屋做大装修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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