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遗嘱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一、没有遗嘱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在被继承人没有指定遗产只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的情况下,继承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属于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2、但被继承人立下遗嘱明确将房子的受赠人署名为个人的话,房子尽管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仍是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海外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交警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依法需要送达事故当事人,但是当事人是否签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但是会影响到事故认定书的生效时间。另外,事故当事人如果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不合法合理,需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过期则生效。因此,签收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是较大的。 三、房产证是孩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是子女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第一,房子已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上显示子女是房产所有权者。房产权利的产生,是以房产证为标志的。房产证一旦颁发,则房产证上所有权者的名字之下对应的所有权已产生。即,赠与的财产,赠与人已完成交付。此时,夫妻两人离婚,涉案房产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第三人的财产。夫妻当然也没权力分割。 第二,房产证没有颁发。 购房合同是以子女的名义签的。此时,虽然房产的权利尚没形成,但,它是将来确定房产归属的唯一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赠与交付的完成是以父母为子女交纳首付和月供而体现的。因此,这种赠与行为也不能撤销。房产,自然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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