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约定试用期可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释义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并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其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其他。 一、主动辞职有没有补偿 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辞职的可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欺诈、胁迫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在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 三、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一般正式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具体如下: 1、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离职。当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提前离职的除外。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特殊情形下,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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