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后,宣告判决前检察院撤回起诉如何处理 |
释义 | 在刑事案件开庭后,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而案件提起公诉后,如果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经补充侦查,认为犯罪 法律分析 在刑事案件开庭后,在作出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 二、不宜撤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案件提起公诉后,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撤回起诉或全部撤回起诉,应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1、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经补充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在补充侦查期限内提请法院恢复审理;如果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可以撤回起诉。 2、共同犯罪案件中,出现不应当追究部分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只能撤回部分被告人的起诉,不能对全案撤回起诉。 3、出现"漏犯"和"漏罪"的,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应当追加起诉。 4、起诉的犯罪事实发生变化或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的,可以变更起诉,按变化后的犯罪事实起诉或将无法认定的犯罪事实撤销指控。 5、被告人脱逃不在案的,应由法院区别情况处理。在检察机关起诉后,法院受理前被告人脱逃的,应由法院决定不予受理,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在法院受理以后被告人脱逃的,应由法院对脱逃被告人裁定中止审理,对在案被告人继续审理。 6、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期间患精神病或其它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由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7、法院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由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在起诉后,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审理。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检察院可能会撤回起诉。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审理案件呢? 根据《刑诉解释》第289条的规定,检察院撤回起诉后,法院应当审查起诉书是否具备起诉条件。若起诉书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案件。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书面通知检察院。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当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进行审理,并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案件进行正确的定性处理。同时,法院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总之,检察院撤回起诉后,法院应当依法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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